恒溫恒濕試驗箱出現試驗中斷怎么辦?
更新時間:2024-12-11 點擊次數:47次
恒溫恒濕試驗箱在試驗過程中出現中斷時,可以參考GJB150標準中的規定進行處理。該標準將試驗中斷分為三種情況:容差范圍內的中斷、欠試驗條件中斷和過試驗條件中斷。針對這三種情況,可以采取以下處理方法:
一、容差范圍內的中斷
判斷條件:如果發生中斷的時候,試驗條件仍在誤差范圍內。
處理方法:可以把中斷時間當作總試驗時間的一部分,繼續試驗,無需額外操作。
二、欠試驗條件中斷
判斷條件:當試驗條件低于允許誤差。
處理方法:
從低于試驗條件的點重新達到預先規定的試驗條件。
恢復試驗,一直進行到完成預定的試驗周期。
三、過試驗條件中斷(雖然不常見,但仍需提及)
說明:這種情況指的是試驗條件超過了允許誤差上限,導致試驗中斷。
處理方法:
一般而言,這種情況下的試驗可能被視為無效,需要重新進行。
具體處理還需根據試驗的具體要求和標準來決定。
四、其他特殊情況的處理
試驗樣品失效:
如果試驗中出現試驗樣品失效,則應認為此試驗結果無效,需要重新進行試驗。
試驗樣品本身原因導致中斷:
如果是試驗樣品本身原因導致試驗中斷(如樣品損壞、功能失效等),應對試驗樣品進行重新維修或更換,確保功能正常后再重新進行試驗。
外在原因導致的中斷:
如突然停水、停電、設備故障等外在原因導致的試驗中斷,應先密閉試驗箱門,確定這次中斷是否對試驗樣品造成影響。
如果中斷時間在2小時以內,并且試驗設備能夠在短時間內恢復正常工作,且對試驗樣品沒有造成影響,可以按照GJB50中規定的欠試驗條件中斷進行處理,即重新達到試驗條件后繼續試驗。
如果中斷時間過長(超過2小時),或者對試驗樣品造成了一定影響,則必須重新進行試驗。
綜上所述,恒溫恒濕試驗箱出現中斷時,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處理方法。同時,在試驗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標準和規定,確保試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。